发表时间:2012-09-20 08:06:32
我中心使用国税税控系统机打发票,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,严格执行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,特对发票开具做如下说明,请相关客户理解、配合与监督。
1、当发生业务收费时,一律开具正式发票;
2、必须在缴费确认后,才能开具发票,即先缴费后开票;
3、发票金额如实开具,即收多少开多少;
4、发票项目仅限于业务范围规定的固定项目;
5*、请客户申请办理各项业务时,务必与受理人员确认好发票开具的单位名称,并在转帐和汇款时备注开发票单位,发票一旦开具,不能退票重开,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发票不能报销责任自负。
6*、一笔业务或一笔款项,只能开具一张发票,请用户注意本单位的发票报销规定,尤其注意现金报销限额,选择适当的付费方式。
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